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出口管理,国家局发布了《关于对部分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经营情况调查登记的通告》(国食药监办〔2008〕133号)。现就做好调查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省局自即日起开始办理受理登记事宜。2008年5月30日企业登记申报结束后尽快将全部调查表制成汇总报表(见附件)报国家局,同时将汇总报表电子版发送到国家局药品安全监管司。
各省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对于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出口管理重要意义,广泛宣传,敦促辖区内相关企业如实登记申报。同时要认真做好企业申报的受理工作,及时对企业登记工作给予指导,对照调查登记表所附填表说明严格把好登记质量关。对逾期不申报或申报不实的企业,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联系人:药品安全监管司崔野宋、刘志文
电 话:010-88331022,88331016
电子信箱:ckgl@sda.gov.cn
附件: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经营情况调查登记汇总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