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委、市政府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提出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行院长聘任制,弱化公立医院编制管理,着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意见》强调,进一步落实政府的办医责任、监管责任和改革责任,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推动形成公立医疗机构硬件投入依靠政府,软件和日常管理依靠医院自身,降低医疗成本和提高运行效率依靠体制机制创新的公立医院良性发展机制。
此前3年,该市医改完成了药品、耗材零差率和控制医药费用两项任务,目前正进入第三阶段——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意见》提出,加快建立院长选聘机制,淡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院长行政级别,实行医院院长聘任制,由同级医改领导小组聘任,推进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弱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将现行公立医院编制使用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合理核定各级公立医院人员规模,由公立医院自主考录聘用人员。同时,该市将深化分配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工资总额政策,做到既不与药品、耗材相挂钩,也不与医学检查、化验相挂钩,由院长在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进行自主分配。该市还将建立责权对应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新体制,将人事权、经营权、分配权下放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院长(主任)管理自主权。
《意见》还明确,今年实现医保政策城乡一体化。从4月1日起,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执行统一的用药目录、诊疗目录、服务标准;执行差别化的报销补偿政策,拉开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差距,进一步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促进分级诊疗,力争县域内就诊率不断提高。(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