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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医生可在广东多点执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17  浏览次数:116
    日前,广东省卫生计生委联合发改委、人社厅、中医药管理局、保监会4部门印发通知提出,医师多点执业注册试行备案管理,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广东省多点执业。

  通知规定,拟接收多点执业医师的医疗机构,应当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理书面备案;广东省医师多点执业试行向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履行知情报备手续,拟多点执业的医师应当事先向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书面报备;条件成熟的地级以上市可以探索实行医师多点执业区域注册。广东省拟鼓励参加国家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地级及以上市探索医师多点执业区域注册,即将医师的执业地点由原来的单位变成某一区域。

  通知提出,具有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台湾地区合法行医资格,已在广东省办理《港澳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或《台湾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且上述证书在执业有效期内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永久居民,可在广东省范围内多个执业地点执业。

  据悉,广东省卫生计生委计划在今年年内制定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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