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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医院巡查再次出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2-10  浏览次数:105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印发《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5-2017年度)》,对各地大型医院反腐倡廉建设、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九不准”、医院管理和经济管理等方面提出了重点巡查要求。根据安排,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在今后3年内巡查41家委属(管)医院。

  始于2006年的大型医院巡查,已成为加强医疗行业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推动公立医院改革的常态化制度。以往的巡查方案要求,围绕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以结果为导向的公立医院监管制度的目标,按照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控制医药费用、提高服务效率、改善服务体验的总体要求,重点巡查公立医院公益性、医院发展与建设、医疗服务、医院安全、经济管理、行业作风建设等方面;同时,要求发现医院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分析原因,帮助医院制定整改措施,改进医疗服务。

  《方案》要求,医院重点加强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的制度建设和监督落实,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推进院务公开和科学民主决策。对内部分配激励机制、收费、接受捐赠、医疗广告、管理等方面严格要求。引导医院以公益性为核心,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证医疗安全,提高服务效率,改善就医体验。要求医院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严格财务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并对运营绩效进行评价。

  据介绍,此次巡查是以医院自查、现场巡查、反馈与整改为主要方式。根据同时发布的大型医院巡查医院自查表,医院自查期间,应检查是否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是否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收入等业务收入挂钩;是否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是否对介绍患者来本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回扣;是否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是否存在医务人员收受红包;是否加强医疗临床技术管理,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等。

  根据安排,自今年起至2017年年底,国家卫生计生委每年将分别巡查12所、15所、14所大型医院,每所医院巡查天数原则上不少于5天。各省(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三级医院(含三级综合医院与三级专科医院)的巡查。省级层面根据本辖区内医院总体情况进行合理的规划安排,3年内巡查完本辖区内的医院。(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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