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针对人社部会同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医疗保险司负责人解释说,《意见》中提出的“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其重点人群是取得居住地户籍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主要是退休后随子女居住的老人。
这位负责人表示,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普遍年龄大、医疗负担重,长期不返回参保地,异地就医报销时的“跑腿”和“垫支”问题对他们的影响最大,因此对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的需求最为迫切。同时,这部分人群界限相对比较清晰,也有利于跨省异地就医工作的稳妥起步。
这位负责人表示,针对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异地就医时医保信息不联网的漏洞,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问题,《意见》针对异地就医的不同类型提出了要求:对于登记备案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将他们纳入统一管理,逐步与本地参保人一样,提供相同医疗保险服务和医疗行为监控;对于异地转诊人员,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要建立与就医地之间的协作机制,由就医地经办机构协助进行医疗票据核查等工作;对于临时异地急诊人员,参保地认为有必要对费用真实性进行核查的,就医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要予以协助。
据介绍,目前,已有27个省份建立了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其中有22个省份基本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一些地方通过点对点联网结算、委托协作等办法,进行了跨省异地就医的探索。(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