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召开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深化学习讨论落实活动 开展行风建设‘九不准’”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从即日起到2015年年底集中整治行业乱象。
目前,山西省正在集中开展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重塑山西形象、促进富民强省”为主题的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医疗卫生行业作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是集中整治的重点之一。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九不准”,重点整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医药购销方面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示意患者送红包或向患者索要红包行为,对患者服务态度生硬或不负责任问题,医疗环境差的问题,医疗机构服务安全、质量、费用等信息不公开的问题,以及无证行医和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会议要求,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等处理;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卫生人员,当年一律不予晋升职称,在学会、协会兼任领导职务的一律予以免职,由所在单位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等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违反“九不准”的执业医师,直接认定为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给予暂停执业活动或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对责令暂停执业活动和吊销执业证书的人员,要在全系统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形成对违纪违法人员的高压态势。(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