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6部门正式发布《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提出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医教协同,深化改革,到2020年,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3个阶段有机衔接的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院校教育质量显著提高,毕业后教育得到普及,继续教育实现全覆盖。近期主要任务是加快构建以“5+3”(5年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以“3+2”(3年专科+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招生:卫生对接教育 按需定招
《意见》提出,建立人才培养与卫生计生行业人才需求的供需平衡机制。国家和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需要,研究提出全国和本地区不同层次各专业人才需求规划、计划;教育部门根据行业人才需求及医学教育资源状况,合理确定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规模及结构,对招生规模过大或教育资源不能满足现有培养规模的地区和高等医学院校,调减招生规模。
深化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本科生培养改革。加强医学人文教育和职业素质培养,强化临床实践教学环节。在有条件的地区和高校,探索举办临床医学(儿科方向)、临床医学(精神医学方向)等专业,加强儿科、精神科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各地和高等医学院校制定相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吸引优秀生源。
教育:七年制改为“5+3”模式
《意见》提出,自2015年起,所有新招收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临床培养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进行;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调整为“5+3”一体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
《意见》提出,建立健全毕业后教育制度,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积极扩大全科及儿科、精神科等急需紧缺专业的培训规模。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临床医师,可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并授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意见》提出,完善继续教育体系,以岗位胜任能力为核心,有针对性地开展面向全体卫生计生人员的职业综合素质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
就业:提高岗位吸引力
《意见》提出,健全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医学教育的投入力度。强化激励措施,积极推动完善医疗技术劳务价格、人事薪酬等相关政策,改善医生职业发展前景,多途径提高卫生计生岗位吸引力。完善基层和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卫生计生人才薪酬激励机制,向全科医生和到中西部农村地区就业的人员倾斜。通过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措施,吸引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到中西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业。面向农村地区的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教育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时间可计入基层服务时间。(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