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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医联体建设有了“时间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21  浏览次数:68

    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日前下发《区域医疗机构联合体建设指导意见》规定,今年11月中旬前,哈尔滨市启动医联体建设试点;12月底前,齐齐哈尔市、大庆市、七台河市启动医联体建设试点;2015年年底前,全省推开医联体建设。按就近原则,每家三甲医院须与3个~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一个医联体,促进城市优质医疗资源向下流动,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意见》规定,此前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已经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合作关系的,一并纳入医联体管理,其中三甲医院原有合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达到要求数量的应予补充。组建医联体的大医院要成立相应机构,承担对医联体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职能。

    《意见》规定,医联体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加挂由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称构成的标牌,充分发挥大医院的品牌效应。医联体内的大医院要选派人员,担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业务主任,推动管理规范化、流程合理化、操作标准化;选派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诊治方面的临床专家轮流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诊,保证每天至少有一名专家在社区坐诊。医联体内大医院新招录的医务人员,在完成院内轮科后,要选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至少一年。大医院招录医务人员时,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用医联体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

    该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成立医联体管理办公室,负责推进医联体建设及运行监管、考核评估等工作。全省将推进医联体建设纳入各级卫生计生目标考核和对大医院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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