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无为县赫店镇苏塘村卫生室村医张某违法给被狗咬伤的村民注射狂犬病疫苗后,一村民因狂犬病发作死亡。9月25日,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发布通报,提醒公众注射狂犬病疫苗一定要到定点医疗卫生机构。
据悉,事件曝光后,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召开紧急会议进行研究,并成立由流行病学、卫生监督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省级调查组,赶赴无为县调查处理。现已查明,村医张某私自从市场购得狂犬病疫苗,在不具备资质的情况下,违法擅自在家中开展伤口处理和疫苗接种。该村卫生室在未获批准的情况下开展疫苗接种,村卫生室主任丁某、村医童某在不具备接种狂犬病疫苗资质情况下,违规开展疫苗接种工作。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当即责成当地卫生部门对赫店镇苏塘村卫生室予以停业整顿,对张某没收非法所得1480元,罚款9000元,对村卫生室负责人丁某、村医童某立案查处。据初步调查,涉事疫苗标识为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210403029-2,上述生产企业称并没有生产该批号疫苗。目前,村医张某已被当地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地卫生部门已经为注射同批号疫苗的村民补种了合格疫苗。
此次事件暴露了少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疫苗注射中的漏洞。9月19日,安徽省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卫生部门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疫苗接种服务,加强疫苗流通和使用环节监管,开展依法执业和规范预防接种工作检查,严禁非法接种疫苗行为。近日,该省卫生计生委要求相关市、县卫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提醒群众要到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接种疫苗,如需注射狂犬病疫苗时,要拒绝接种上述批号的疫苗,并向有关部门举报。(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