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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发文要求地方基药增补"刹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9-16  浏览次数:99
    随着国家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发布,“地方基药不再增补”终于靴子落地成为现实。

    《意见》明确,对新版基药目录不鼓励进行新的增补,针对部分大中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农村乡镇卫生院临床用药需求增加的问题,基层可在坚持基药主导地位的前提下,从医保(新农合)报销目录中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一举措正式揭开了基层使用非基药的面纱。

    省级增补有冲动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各地基药增补暗潮涌动。尽管卫计委多次强调从严增补,但各地增补冲动不减。而此次《意见》也指出,为缓解基层用药不足,作为阶段性措施,允许各地以省(区、市)为单位增补非目录药品,虽发挥了积极作用,也存在着不规范的问题。

   此前,面对大规模的地方增补,国家卫计委药政司负责人在不同场合多次表示“从严增补”,测算基药增补使用情况,得出合理比例。就在今年初,卫计委在内部下发相关征求意见稿,仅为增补品种在基层市场留下不足三成空间,但迟迟未见下文。

    随着本次《意见》的出台,控制增补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有卫计委内部人士指出:“对于基药制度来说,这是具有转折性的变化。长期以来,基层实施基药制度的核心有两点,一是零差率销售,二是只能配备使用基药。而后者自实施之初就备受争议,为让本地规模较大的卫生院规避这一条,一些地方甚至突击给卫生院挂上县级医院的牌子,也是无奈之举。”

    据悉,地方最初增补主要是为了缓解基层“没药用”的困境,此前的307种基药目录并不能满足需求,为推动基药制度实施,让省级来增补也成为一个阶段性措施,但随着新版目录扩容,地方增补的管理也有些尾大不掉之势。此次出台《意见》是为促进双向转诊、建立分级诊疗,兼顾不同医保支付水平和基层与当地公立医院用药衔接。

    记者留意到,尽管卫计委再三强调限制增补,但此前一些省份还是掀起了一轮基药增补扩容的热潮。此外,由于基药对产业发展影响巨大,许多药企对推动目录扩容也有很高的积极性。据卫计委相关人士透露,放开基层用药限制且不鼓励进行新的增补,实际上就是对省级增补明确说不。

    让基药回归本位

    两个月前,国家卫计委已多次透露基层用药政策将进一步完善,在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药前提下,允许基层医疗机构在医保目录范围内选择一定比例的非基药使用。《意见》出台前,很多地方也开始“纠偏”。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3]14号文件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国家基药和省增补药物基础上,允许各市卫生计生部门从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中遴选一定数量的补充药品,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补充配备品种和采购金额,占所有药品配备品种和采购金额的比例均不应高于20%。

    有专家认为,基药在新一轮医改中除了承担“保基本”的功能外,还承担了规范基层合理用药的责任,通过要求使用基本药物,限制大处方等过度医疗行为。但从各地实践看,行政管制的效果并不是很好。在“医药分开”未彻底实现的情况下,大多数医生还不能接受以使用基药为主的处方习惯。

    另有主管部门内部人士指出,《意见》是政策制定者对基药制度进行重新调整,尽管文件未明确基层使用非基药的比例,但从已有省份的实际操作来看,多数都在20%~30%之间。(医药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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