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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卫计委办公厅发布登革热诊疗指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28  浏览次数:145

    针对我国广东等地不断出现的登革热病例,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8月26日印发《登革热诊疗指南(2014年版)》,明确治疗原则是早发现、早治疗、早防蚊隔离;重症病例的早期识别和及时救治是降低病死率的关键,对重症患者应尽量避免插胃管、尿管等侵入性诊断及治疗。

    登革热主要通过埃及伊蚊或白纹伊蚊叮咬传播,潜伏期一般为3天~15天。登革病毒感染后,人体可对同型病毒产生持久免疫力,但对异型病毒感染不能形成有效保护,若再次感染异型或多个不同血清型病毒,机体可能发生免疫反应,从而导致严重的临床表现。

    《指南》提示,符合登革热临床表现,发病前15天内到过登革热流行区,或居住地有登革热病例发生,或有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者,可以诊断为疑似病例。

    《指南》明确,二次感染患者,伴有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肝硬化、消化性溃疡、哮喘、慢阻肺、慢性肾功能不全等基础疾病者,老人或婴幼儿,肥胖或严重营养不良者以及孕妇,为重症登革热高危人群。重症病例可出现中毒性肝炎、心肌炎、输液过量、电解质及酸碱失衡、二重感染、急性血管内溶血等并发症,少数重症登革热病例可因重要脏器功能衰竭死亡。登革热患者应卧床休息,清淡饮食,防蚊隔离至退热及症状缓解,并监测神志、生命体征、尿量、血小板等。重症登革热病例还应进行电解质的动态监测。(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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