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全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在会上强调,要把握应扶尽扶、精准扶助、责任到人3个原则,妥善解决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医疗、精神慰藉等方面的问题。
记者从会议上获悉,自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去年年底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以来,截至目前,已有21个省(区、市)及5个计划单列市根据各自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提高了特别扶助金标准,14个省(区、市)及5个计划单列市实现了特别扶助金标准城乡统一。
会议透露,各地对开展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活动进行了制度安排,包括实施紧急救助、开展慰问活动、建立联系人制度、进行心理疏导、开展亲情牵手、安排收养子女等。15个省(区、市)和4个计划单列市对符合条件的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按照规定给予参保缴费补贴。17个省(区、市)和4个计划单列市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帮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王培安说,做好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工作,要确保计生特殊困难家庭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难有所帮、精神愉快的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和资金两个保障,突出细化政策措施、加强部门协作、加强宣传倡导、加强督导检查4个重点。
记者了解到,截至2013年,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共67.1万人,其中独生子女死亡的特别扶助对象为40.7万人。(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