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差率销售等改革实施半年多来,到今年6月,吉林省长春市5家试点医院运行平稳,与去年同期相比,门诊量、住院患者人次上升,门诊患者次均费用、住院次均费用下降。
2013年10月1日,在总结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经验的基础上,长春市在市二院、市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中医院、吉林省肝胆病医院,启动市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经费保障实行财政定额补助,推行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推进分配制度改革等。
今年6月完成的统计显示,1月~5月,5家医院月门诊量达到31.02万人次,较上年同期上涨46.91%,住院患者较上年同期上升9.14%;门诊患者次均费用为197.66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9.89%,住院次均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1.04%;医疗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8.98%。
长春市委、市政府自2014年起,每年将拿出4000万元,作为5家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政策的定额补助经费。定额补助基数拨付与当年的住院患者、门诊就诊人数挂钩,每年可根据当年住院病患人数、门诊就诊人数适当调整,多劳多得,以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