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督查评估工作的通知》,将集中对工程实施进度进行督查评估。
此次督查评估旨在深入了解工程实施以来各地工作进展,发现基层好的做法和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督查评估内容主要是各地对工程重点指标、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和重点项目执行情况。共有50个评估指标,重点包括各地区是否成立有关部门参加的提升工程组织领导机构,是否有专项经费用于工程重点项目建设,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占本类机构总数的比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的比例,能否运用中药饮片等6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等。
根据《通知》,市县级督查评估将于今年7月底前完成,省级督查评估将于次月底前完成。对部分省(区、市)将适时进行督查并通报,结果将作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落实不力的地区进行约谈。(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