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如何改革,以药养医如何破除,如何避免廉价药见光死?6月7日,中国研究型医院高峰论坛上,国家卫计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就这些焦点问题一一回应,明年,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将告别“药品加成”,这意味着公立医院不再“以药养医”。(《河南商报》6月11日)
医院卖出去的药,按15%加成,这就是俗称的“以药养医”。医疗改革N年不成功,社会各界不约而同剑指“以药养医”制度为罪魁。至于“过度治疗”、“过度检查”、“开大处方”和药品“回扣”等医疗领域的顽症,几乎也都是“以药养医”的衍生品。之所以造成今天这种局面,窃以为,关键还是政府投入严重不足,医院不得不靠卖药求生,这不仅让医院的公益属性褪色殆尽,而且也因为医院具有逐利性而加剧了医患矛盾。
可以说,公立医院不告别“以药养医”,医疗改革注定会踯躅不前;医患矛盾也注定会成为一个“死结”,难以彻底纾解和根治。从这个意义上讲,明年假如所有县级公立医院皆告别“药品加成”,意义非同凡响,对公众而言绝对是福音。
但是,单从政策层面上取消“药品加成”,并不意味着医改的成功,甚至有可能与医改初衷南辕北辙。
首先,须确保地方财政投入的充盈。没有“药品加成”,公立医院便成为无源之水。医生的收入、医院的运转只能依赖于地方财政投入,而且这笔钱并非小数目。如果地方财政充盈则好说,如果地方财政捉襟见肘,连工资发放都是问题,试问,他们拿什么养活医生和医院?
其次,公立医院告别“药品加成”,并不意味能彻底斩断医院、医生和药品之间的利益链条。深谙医疗“潜规则”的人大概都知道,医院卖药提成15%,这是明的,是政策允许的。但暗里呢?有多少政策不允许但事实存在的红包与提成?在有些医院,药品从进入医院,到医生开处方卖出去,个别环节就有提成。既然有提成在,就无法遏制个别医院和医生逐利的冲动,依然“开大处方”、“过度医疗”等。这与促进医改成功、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无疑还是南辕北辙。
此外,告别“以药养医”,能否处理好改革前后收入差别,也将决定医改的走向。假如告别“药品加成”后,医护人员的收入与改革前持平或上升,则会受到医院的拥护,否则,将可能“逼出”两个极端:要么,医院留不住好医生;要么倒逼医院阳奉阴违,暗地里继续搞“药品加成”,让医改徒具其表。
可见,高层设计取消“药品加成”,让公立医院不再“以药养医”,这是好事。但好事办好,还需要地方财政拨付到位和充盈,确保医生工作的积极性和医院的正常运转。同时,更须多管齐下,规范药品流通秩序问题,全面监管从生产到流通的各个环节,打击价格虚高。甚至考虑在降低药品价格的同时,提高医疗领域的服务价格和劳务技术价格,确保医护人员体面地工作、有尊严地生活。否则,取消“以药养医”或许只是一句“神话”。(沂蒙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