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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制度对中医药传统知识源头没有保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11  浏览次数:94

  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技术研究项目华南片区启动会日前在广州召开。业界专家表示:“现行制度对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顾尾不顾首"。”

  目前我国整体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开展已有31年,但现有政策、法规、制度仅能实现对创新性知识的保护,对于传统知识的保护仍属空白。在中医药方面,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所长、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技术研究项目总负责人柳长华表示:“现行制度只能基于对中医药传统知识利用而产生的新成果的下游部分保护,"顾尾不顾首",而作为现行传统知识上游部分即源头,没有得到保护。”而相对的,日本在我国拥有的中药专利达505项、美国485项、韩国207项、德国165项。传统中药如牛黄清心丸就分别被韩国和德国公司开发为牛黄清心微型胶囊和牛黄清心液,在我国申请了专利,无偿利用并占有了这一传统知识。业界呼吁,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问题亟待重视起来。

  据了解,“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技术研究”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3年重大专项,其调查的主要对象是在医疗机构、家族、师承群体、学派、老字号企业,及特定地区中传承应用的活态性的中医药传统诊疗技术、经验方、中药炮制、制剂方法等中医药传统知识,全国共分为华南、西南、华东、华北、东北和西北六大片区。调研入选标准需满足以下四个硬指标:植根于中华各民族文化传统;在特定地域应用与传承超过三代人或50年;至今仍在传承应用,具有活态性;不同于公知公用的中医药传统知识,具有独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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