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药招办下发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加强对基本药物中标药品的电子监管,9月1日以后凡在我区中标的基本药物品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307种),均应有电子监管码标志,未赋码的将按照废标处理。
据了解,药品赋电子监管码系统是联通生产企业、监管部门与消费者的纽带,可帮助监督部门建立预警机制、召回机制。通过药品电子监管码,监管部门能够实现打击假冒伪劣药品,监控每一盒药品的生产、经营、库存及流向情况,消费者也可以通过监管码查询药品的相关信息,防止买到假药。
通知中,药招办要求我区增补的基本药物品种,须争取在年底完成药品电子监管码入网、赋码等工作。同时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申购和使用无电子监管码标志的基本药物,但临床急需、不可替代的药品,要及时联系当地药招办提出解决意见,确保临床和患者用药需求。(医药招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