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成都召开,省政府向会议提交了《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报告》。《报告》系统总结了近年来取得的主要进展和成效,自2009年3月四川全面启动新一轮医改5年后,国家和省委确定的医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全省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初步建立。
《报告》指出,过去的5年,是四川卫生事业“投入最大、发展最快、群众得实惠最多”的时期。卫生投入年均增长率达22.1%,比同期全省公共财政指出增速高7.5个百分点。2013年底,全省每千人口占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数较2008年分别增长75.33%、43.29%、102.48%。群众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由2008年的40.72%下降到2012年的33.05%。全省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连续7年低于全国平均值,婴儿死亡率连续6年低于全国平均值,孕产妇死亡率比2008年下降49.02%,人均期望寿命监测达到75.65岁。
《报告》还指出了医改工作当中面临的困难及问题,提出了下一步的重点任务及要求,制定了相应的组织保障及措施。
关键词:医保
全民医保基本建立人均补助320元
《报告》指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是解决“看病贵”的治本之策。四川坚持扩面与提标病重,按照保基本、惠民生、可持续的要求,完善医保政策和制度体系,扩大医保覆盖面和受益面,提高保障水平和管理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看得起病,切实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现象的发生。
截至2013年底,全省三项基本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合)人数达8735万,比改革前增加1112万人,参保(合)率达到97%以上,其中新农合参合率达99.23%,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全省共投入财政资金711.48亿元,城乡居民医保政府人均补助标准从2009年的80元提高到今年的320元。2013年,全省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82%、71%和76.3%,较2008年分别提高了9.4、18.6、26.7个百分点,最高支付限额均提高到10万元以上。
关键词:基本药物制度
破除“以药补医”价格降30%
《报告》指出,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是新一轮医改重大制度创新,也是推进基层医改的重要抓手。四川坚持维护公益性和调动积极性相统一,按照全覆盖、促改革、建机制的要求,有序推进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并同步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彻底破除“以药补医”,努力让人民群众少花钱、看好病。
目前四川省基本药物共计825种(其中省级补充305种),较好地满足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群众用药需求。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0%配备使用基本药物,100%实行“零差率”销售,100%网上采购。基本药物平均销售价格下降近30%,有效减轻了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四川在全国率先出台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政策,2013年,全省二、三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分别达48.9%、3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