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法制日报官方微博发布一篇题为《葛兰素史克欺诈手段揭秘》的文章。该文章并非GSK在华商业贿赂事件的后续报道,而是将矛头对准了GSK的新问题:其在华曾偷税逾亿元人民币,并用欺骗手段获得发改委高定价。
文章称,GSK在2005年~2008年间,通过进口免关税和增值税的海外公司产品,以进口价每盒91.76美元捐赠给卫生部109万盒,非法偷逃关税增值税和企业利润所得税超过一亿元人民币。
其具体方法为,在卫生部急需艾滋病药物时,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GSKCI)没有使用其在苏州生产的该产品进行捐赠,而高价进口GSK海外公司生产的产品,以冲抵GSKCI的利润,逃避在中国的企业所得税。
进口拉米夫定的价格为每盒91.76美元(当时汇率以8.5计算)。更重要的是,通过此次假慈善,GSKCI阻止中国政府对该治疗艾滋病药的仿制,从而达到其在中国肝炎药市场的独占地位。
2009年海关总署多次召集卫生部和相关单位,告知之前给予GSK的免交关增税的特许是不合法的,海关不能继续执行错误的方案,并要求必须将进口价格降至原合同约定的每盒12美元。
在2009年,葛兰素史克公司被海关和卫生部要求必须执行原合同约定的每盒12美元的价格,并且不得免关增税后,同时为保护拉米夫定在中国市场的价格(发改委制定),公司主动以书面协议方式承诺给卫生部“以每盒12美元的价格,卫生部每购买一盒,GSK将捐赠三盒,并在收取药品款后,如数返还给卫生部用于艾滋病教育”。据悉,这一消息在当时卫生部网站上已有报道和确认。
但在2011年初,发改委基本维持并公布了贺普丁的高价后,GSK认为该药已经没有价格风险了,就决定不履行合约,一直拒绝返还协议约定的卫生部购买拉米夫定的药品款(共3000万元人民币)。
另一方面,文章表示“该公司在价格方面也一贯采用欺骗手段,获得发改委高定价”。仅举两个例子:
欺骗手段例子一:
低分子肝素(商品名:速碧林)
在大陆的发改委定价为:3075IU/支=58.7元人民币,4100IU/支=62.9元人民币,6150IU/支=68.4元人民币。欺骗手段是虚假抬高该产品的进口到岸价。现行发改委定价政策是在进口到岸价的基础上加费和利。
而在台湾的政府定价为:9500IU/支=15.53人民币,大陆比台湾的价格至少高11倍。
欺骗手段例子二:
对在中国大陆生产的药品,国家发改委是在生产成本、出厂价基础上进行定价。GSK通过设立销售公司“GSKCI”从葛兰素史克生产公司(葛兰素史克制药苏州有限公司和葛兰素制药天津有限公司)购买如贺普丁、万托林、复达欣、贺维力、文达敏、速碧林等产品,然后以GSKCI名义卖给国内经销商。该公司申报给发改委的出厂价数据实际是GSKCI卖给国内经销商的价格,而非发改委明确规定的、从生产企业出厂的价格。GSK所有在大陆生产的产品除了上述欺诈手段外,在成本、市场销售费率和实际卖给经销商的价格上(不报商业返利)等等也提供给发改委假数据,已获得高定价。
对此,外媒彭博社表示:这不是中国政府借助本土媒体第一次对GSK置评。就在5月16日,被认为“反映政府声音”的新华社发表社论指出,“指责葛兰素史克操纵药品价格,并警告其他跨国公司尊重中国市场”。
对于GSKCI来说,这将是个艰难的时刻。不仅前中国区总经理马克锐将面临监禁,已披露的涉嫌4.89亿美元的贿赂将可能使公司陷入巨额罚单或者退出中国。2014年第一季度,GSK的疫苗和制药业务虽然暂时从此前暴跌20%中渐渐恢复至2%,但对于新的指控,GSK总部尚未对作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