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药企低价药品生产供应的积极性,5月8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了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方式,在控制日均使用费用的前提下,放开最高零售限价,鼓励低价药品生产供应。
同时,国家发改委还公布了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该药品清单包含化药品种283个、中成药品种250个,共533个品种1154个剂型。生产企业可在西药费用日均不超过3元、中成药日均费用不超过5元的前提下自主定价。
合理调整低价药品价格,有利于调动企业生产供应低价药品的积极性。这样不仅可达到保护廉价药的目的,而且有利于减少高价药品使用,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我国的医药费用。因此,此项改进药品价格管理的措施一出台,便受到了来自众多药企和群众的普遍好评。
取消低价药最高限价,是为了更好地鼓励低价药供应。列入低价药品清单的,将不参与招标采购,而是直接挂网采购。药企可根据自身的生产成本、劳动成本、市场情况等自主调整价格,提高药品利润率。多年来,我们对于国产常规药品实行限价制度,然而因为政府招标对普药的打压,高价药的恶性竞争把一些低价药的价格挤得更低,使这低价药的市场需求萎缩。许多药企在无利可图时,不得不停产。虽然导致低价药消失的原因比较复杂,但最终都表现在价格上。
留心一下,我们就能发现,许多老百姓日常必需的廉价药品正逐渐消失。所以从表面上看,药品的价格低了。但是因为买不到廉价药,老百姓不得不转而选择价格更高的药,结果投医问药反而更贵了。
也有人担心,放开低价药品的价格管控,会不会导致药品价格上涨。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巡视员郭剑英明确表示,放开低价药品的价格管控不会导致药品价格上涨。原因是低价药品报销标准较高,基本不会增加患者负担。此外,低价药品大多是生产企业众多、竞争比较激烈的药品,因而放开最高零售限价,市场实际交易价格不会出现普涨现象,可以说,这也是尊重市场规律的表现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