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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医疗机构中医养生保健技术标准年底将出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5-07  浏览次数:126

  针刺、牵引、扳法等均是非医疗机构不得使用的技术,非医疗机构也不得开具药品处方。这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针对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出现的涉及中医监督难题做出的批复。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于非医疗机构中医诊疗活动缺乏有效监管的问题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说明。

  究竟哪些服务算是养生保健,哪些算是中医诊疗,一直存在界限模糊的问题,一些养生保健会所常常会利用两者之间的相似之处大做文章,打着中医的旗号开展营销。对于中医诊疗应该如何界定的问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副司长麻颖介绍,《批复》明确了“中医诊疗活动”定义,对“中医诊疗活动”的定义是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诊疗活动”的定义基础上结合中医医疗特点进行进一步阐述,强调“以疾病诊断和治疗为目的”以区别于中医预防保健活动。中医许多方法既可用于疾病的治疗,也可用于日常养生保健,具有医疗、保健的双重性。但有些技术有一定风险,在一些案例中,比如扳法致使儿童骨折,牵引致使病人颈椎、胸腰椎损伤等。所以,《批复》采取排除法对非医疗机构和人员运用创伤性、侵入性或者高危险性的中医技术方法进行限制。

  既然养生保健机构的不当操作可能会带来风险,那这个行业谁来监管?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刘劲松介绍,目前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开业前,只要不开展医疗服务项目,仅需获得工商部门的经营许可证等一般性企业基本注册审批,无需其他基于具体行业和专业特点的前置审批。日常状况下,在未获取非法行医投诉、举报等线索时,卫生监督部门也无权对其进行常态监管,而且卫生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对这类机构、人员没有执法权限。因此,一些中医养生保健、生活美容机构进行非法行医和其他危险诊疗行为,相关部门只能事后查处。

  据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目前在做中医技术界定工作,将规范一批成熟的、安全的非医疗机构的中医养生保健技术,标准年底将出台。另外,将开展有资质的中医医师在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服务。届时,将有效推动健康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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