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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发布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办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7-25  浏览次数:262
    黑龙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并试行药品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办法,要求省相关部门在接到药品安全突发性事件通知后24小时内,暂停相关药品的销售和使用。

    据了解,该省将药品安全突发性事件分为3个等级,提出如突发事件涉及药品为本省企业生产,将立即通知涉及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暂停销售和使用问题药品,在接到通知的24小时内在全省范围完成布控,对发现的相应药品就地封存。如涉及药品为省外企业生产,则核实该药品流入本省的渠道和数量,对发现的药品就地封存,防止危害蔓延。(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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