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价格司副巡视员郭剑英27日在公立医院改革高层论坛上透露,在放开非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同时,还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问题,这是今年医药价格工作的重点之一。
“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将遵循有利于体现医务人员服务价值、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不增加群众就医负担、医保基金可承受等原则。”郭剑英指出,将结合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加快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步伐。但他并未透露更多细节。
五部委日前下发《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要求,破除以药补医,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例如,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