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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坚决遏制涉医违法犯罪多发态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28  浏览次数:128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马岩24日表示,人民法院要坚持依法惩处涉医犯罪行为,坚决遏制涉医违法犯罪多发态势。对其中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被告人,在法律幅度内该重判的要依法重判;对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当适用死刑的,要坚决依法适用死刑。

  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近期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的四起涉医犯罪典型案例,并公布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制定的《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

  马岩表示,医疗卫生事业建设是实现人民群众病有所医,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重要社会建设工程。良好的医疗秩序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体现,也是增进人民福祉的客观要求。作为司法机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所在。

  马岩介绍,在发挥职能作用方面,人民法院要着重、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坚持依法惩处涉医犯罪行为,坚决遏制涉医违法犯罪多发态势。对采取残忍手段暴力杀医、伤医以及严重扰乱医疗秩序的犯罪,要依法从严惩处。对其中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被告人,在法律幅度内该重判的要依法重判;对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当适用死刑的,要坚决依法适用死刑。

  二是要坚持司法利民便民,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对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件,要依法及时立案受理。要加强诉讼指导,强化对权利义务、举证责任、诉讼风险等事项的告知工作。要在依法公正及时裁判的同时,切实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加强法律释明、裁判文书说理以及判后释疑等工作,为群众诉讼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三是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医疗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与医疗纠纷调解机构的对接、联系和沟通,最大限度把医疗纠纷、医患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处置在初始阶段。我们注意到,在这个方面,各地法院也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如,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在南昌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派驻巡回法庭,采取“提前介入、诉调结合”的方式,妥善化解了大量医疗纠纷,实现了人民法院与相关医疗纠纷调解机构的有效对接和优势互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3月19日,江西省委书记强卫同志专门到这个巡回法庭进行调研,对巡回法庭的工作给与了充分肯定。刚刚与卫生部郭局长也进行了沟通,我们相关部门已经在联动解决化解医疗纠纷、维护正常医疗秩序问题上做出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今后,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将继续加大力度,监督、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加强涉医案件审判工作。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医相关案件时,可以通过发布审判信息、庭审直播、公布典型案例等方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维护医疗秩序的良好氛围,做到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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