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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督查医院外包现象 对外承包科室将受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25  浏览次数:100

  到正规医院看病,谁知进的科室却是被私人承包的,甚至有的工作人员连行医资格都没有,这种鱼目混珠的现象在各地中小医院时有发生。昨天,记者从卫生厅获悉,我省将重点监督检查医院外包现象,医院对外出租、承包科室将受惩罚。

  其实卫生部早已把医疗机构对外承包、出租科室定为非法行医的一种,相关地方执法部门也屡次对这种行为进行了打击、整顿,但据业内人士透露,我省中小医院科室承包现象仍然存在,已成为“公开的秘密”了。“承包科室以医院的名义对外接诊,提供诊疗服务,具有很大的欺骗性,严重扰乱了医疗市场秩序,也给市民健康埋下了隐患。”

  据一知情人透露,目前在中小医院承包科室分“大包”和“小包”两种。“大包”就是承包人每月向医院缴纳一定的费用,除此之外所有的收入全归承包人。而“小包”就是医院收取一定的房租后再与承包人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成。医院一般只管收钱,对承包的科室很少过问。目前存在承包科室的医院多数采取“大包”形式。

  承包人 青睐利润高科室

  记者调查发现,当前医疗机构非法出租承包科室主要集中在民营、地处城乡接合部的医疗机构。

  业内人士也告诉记者,院方最爱“出租”的莫过于给泌尿科、男科、妇科等涉及病人隐私、医疗风险相对不高的科室。此外,乙肝、糖尿病、皮肤病等难以根治的慢性病科室最受承包人青睐——这些科室的利润都比较高,患者也很容易被“忽悠”。

  “门诊承包、院中院等现象,因医疗质量不过关,容易贻误病情,高收费、大检查更是把病人当成提款机。”卫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卫生监督的检查通常是一年一次,投诉一起查处一起。”

  昨天,省卫生厅最新公布的2014年安徽省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将对医疗卫生、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等进行重点“盯防”。

  文件规定,医院对外出租、承包科室将受惩罚。我省将重点监督检查是否按照许可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是否存在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出租、承包科室情况,发布医疗广告、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医务人员是否取得相应资质。

  同时,还要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

  寿县出租科室案

  2012年8月21日,寿县卫生、计生、公安三部门执法人员联合对沈正华中医门诊部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门诊部二楼由苏某某承包开设妇产科及相关辅助科室,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妇产科正在开展诊疗活动的医生余某、张某为执业助理医师,均无《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截至案发时,沈正华中医门诊部非法所得4万元,苏某某非法所得18万元。现场检查后,对相关医疗器械、药品、门诊病历、门诊日志等证据先行登记,并封存异地保存。2012年9月24日,寿县卫生局对沈正华中医门诊部,承包人苏某某,医师余某、张某分别予以行政处罚。

 

 
关键词: 医疗器械 , 皮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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