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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23家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阳光配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23  浏览次数:107
    山东省威海市医疗机构探索药品耗材试剂阳光配送,截至目前,23家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已实行药品阳光配送,同时正在推行检验试剂、医用耗材阳光配送。

  为确保配送公开透明,该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监察部门组织医疗机构药学专家,严格按照程序评选出8家优秀药品配送企业,建议医疗机构优先选择。医疗机构选择配送企业时,必须按照规范程序确定。各医院药事委员会要按照内部招标等相关程序,集体确定配送企业。每家医疗机构选择不超过5家药品配送企业,其中1家主配送企业,其余为辅配送企业。

  该市要求加强全程监管,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将委托社会组织对配送企业开展综合评估,从配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及药品供应质量等方面强化全程监管,对执行合同不力、违反法律和有关规定的企业提出整改意见,整改不达标的将解除合同,确保配送实施质量。对发生重大商业贿赂问题的企业,实施一票否决,取消其集中配送资格。

  据介绍,2011年,该市首先在威海市立医院试点药品独家配送模式;2012年5月,在文登中心医院试点5家企业联合集中配送模式。在试点的基础上,全市23家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实施药品阳光配送,每处医疗机构确定阳光配送企业3家~5家。2013年,阳光配送模式延伸至检验试剂和医用耗材领域。今年6月底前,该市所有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将全面推行检验试剂阳光配送,年底前,将全面推行医用耗材阳光配送。(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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