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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将优先与广州医药签署下一年度协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14  浏览次数:72

  上海莱士4月9日晚间披露,为积极拓展销售渠道,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公司与广州医药有限公司(“广州医药”)就公司产品(包括子公司、控股公司生产的产品)在除福建、江西、浙江、湖北、四川以外地区且不含解放军、武警部队的区域(以下简称“经销区域”)的合作事宜达成协议。此举将对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结果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前不久,上海莱士刚刚与福州金海药业有限公司签署产品区域经销协议。

  根据此次上海莱士与广州医药签订的协议内容,广州医药作为经销区域的独家经销商,只能在协议界定的经销区域内进行销售;协议经销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协议到期后,如果广州医药完全履行协议并有能力实现下一年度销量增长不低于30%的,上海莱士将优先与广州医药签署下一年度协议;经销产品包括护固莱士、安普莱士、伽玛莱士、法布莱士、海莫莱士。

  双方同时约定,协议期间上海莱士根据协议的规定向广州医药供应产品;双方于每一季度最后一个月确定下一季度产品销售计划数量;广州医药同意上海莱士供应货品的数量按其实际生产、放行情况及市场情况上下浮动10%。价格方面,协议期间上海莱士供应产品货款总金额共计人民币68990.74万元(含税)。若遇国家政策调整、市场重大变化、原辅材料价格较大变动的情况以及政府物价主管部门对协议约定货品的最高零售价调整,双方可重新协商供应价格的调整。

  资料显示,广州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1951年,注册资本7亿元,是国内最大的中外合资医药流通企业,是“大南药”领军企业“广药集团”商业板块的重点企业,也是世界500强企业欧洲“联合博姿”的成员企业。广州医药拥有齐全的经营门类和品种,具备优质完善的经营网络、专业特色的服务内涵、广泛认同的企业商誉,经营业绩一直位居全国同行业前列。

  上海莱士认为,广州医药有着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的销售团队,区域经销方面丰富的经验,完全有能力完成协议规定区域内的独家经销工作。公司选择广州医药作为独家区域经销商,不仅能够拓展销售渠道、更能提高产品在相关区域的市场占有率。由于目前血液制品仍处于需求旺盛的状态,公司与广州医药签订的上述经销协议会对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结果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

 
关键词: 广州医药 , 上海莱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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