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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整治互联网药械食品广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14  浏览次数:104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信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食药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宣布4月10日~8月31日联合开展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集中清理保健食品、保健用品、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等领域的违法网络广告及信息。

  国家食药总局副局长刘佩智指出,当前我国互联网用户已达6亿,违法分子利用网络覆盖广、传播快的特点,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违法广告和虚假信息,严重威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自2013年以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通信等有关部门对监测发现的2681家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和虚假信息的网站进行了查处。

  八部门决定以保健食品、保健用品、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等领域,以及大型门户类网站、搜索引擎类网站、视频类网站、电子商务类网站、医疗药品信息服务类网站、医药企业和医疗机构自设网站等网站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

  刘佩智要求,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从源头上把住广告审查关口;将网上打击与网下追查制假售假窝点相结合;强化联合监管、联动执法,对监测发现的违法广告及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对违法情节严重的网站进行曝光并联合通信部门依法查处,发现利用网络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一律将涉案线索和证据移送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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