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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联合开展整治医药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10  浏览次数:102

  国家工商总局、工信部、中宣部、国家食药总局等八部门今日下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宣布将从4月10日至8月31日,联合开展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介绍,工商总局目前正在积极建设国家广告数据中心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在专项整治期间将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强化对互联网广告的监测与案件线索交办。

  在电视电话会议上,甘霖表示,互联网目前已成为重要的广告发布载体,但一些网站发布的保健食品、保健用品、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类广告违法问题严重,危及民众身体健康安全。监测显示,一些主要网站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部分网站经营者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广告发布前的审查责任,给虚假违法广告提供了可乘之机。

  甘霖要求,此次专项行动期间,各地要集中清理检查保健食品、保健用品、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等重点领域的网络广告及信息;要对辖区内互联网站,特别是大型门户类网站、搜索引擎类网站、视频类网站、电子商务类网站、医疗药品信息服务类网站、医药企业及医疗机构自设网站加强监督检查,围绕整治重点,监督各类网站经营者自查自纠,清理违法广告,严查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此次会议指出,工商总局等八部门去年曾联合开展的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传统媒体广告违法率大幅下降,违法医药广告明显减少。“但是一些违法医药广告为规避监管,开始向互联网媒体转移,寻求生存空间。此次专项整治专门针对互联网广告,是8部门根据虚假违法广告发布活动出现的新情况以及面临的新形势,联合采取的一次统一行动”。

 

 
关键词: 医疗器械 , 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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