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片仔癀就虚假宣传起诉上海医药子公司厦门中药厂一事,厦门中药厂副总经理林俊峰日前向媒体透露,片仔癀公司起诉八宝丹侵权一案,经律师分析认为其陈述有违客观史实,也缺乏法律依据,公司已聘请律师应诉。
今年1月,有着“药中茅台”之称的片仔癀一则涉及诉讼的公告,将原本相安无事多年的两个同类品种片仔癀与八宝丹之间的战火点燃。片仔癀公司公告称,其已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讼状,起诉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八宝丹”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索赔3000万元。
片仔癀和八宝丹同是国家保密品种,片仔癀保密级别为“绝密”,八宝丹保密级别为“秘密”。由于配方、功效相似,在福建一带常被拿来比较。片仔癀在诉状中提出,要求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其产品“八宝丹”在中国内地、香港、印尼等国家和地区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立即停止将“片仔癀”与“八宝丹”作不正当的对比等虚假宣传,并在内地主流媒体以及香港、印尼等地媒体刊登“声明”,进行公开赔礼道歉。
据林俊峰介绍,八宝丹曾用名为“八宝丹片仔癀”或“八宝片仔癀”,是明朝嘉靖年间,一位御医携宫廷秘方逃离皇宫,隐居福建漳州璞山岩寺为僧,用宫廷绝密配方的八味名贵中药制成“八宝丹”。林峻峰同时指出,八宝丹的历史沿革很清晰,没有虚构历史事实。公司已于近日接到法院送达的片仔癀诉八宝丹案件的相关司法文书,现已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作为公司的代理人,律师已经着手从程序与实体证据两方面组织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