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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版基本药物制度明起实施 523种变520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01  浏览次数:89

  从4月1日起,青岛将实施新版基本药物制度。3月30日记者了解到,这是第二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大调整,原先省里和市里的增补基药将在本月底停止采购,由目前的523种药物统一换成国家目录中规定的520种。对青岛市民来说,大家熟悉的苦甘冲剂、养心氏等药物即将买不到了;不过其中中成药的品种也相应增加了,市民可选择其他“替代药物”。

    基本药品规格达千余种     日前,省卫生计生委发布首批2013年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企业及产品,第一批1065个中标产品于2014年1月21日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网正式公布。其中,有764个产品可同时供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配备使用,301个产品仅限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配备使用。“这并不是一千余种不同的药,而是指品规,比如说生理盐水可能有四五家中标企业,只是规格方面有所不同。”     随后市卫生局将这一文件下发到各医疗机构,要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家县级试点公立医院不加价销售基本药物,同时从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版基本药物制度。市南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夏女士告诉记者,原先基本药物的品规也是1000多种,这次国家发布的目录是关于基本药物制度的第二次大调整,从数量上来说没有什么变化,但是具体药物的种类有所增减。     基本药物由523种变为520     记者了解到,这次千余种中标产品中,不同的基本药物数量是520种。而这与此前青岛实行的药物数量来比少了3种。“2010年国家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品种是307个,之后省里面统一增补了216种,这是山东省里面统一规定的523种。”夏女士说,到了后来青岛又自行增补了18种药物,“不过说起来,大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是实行的523种基药制度,这523种药按批发价卖。”     据介绍,本市自2010年3月开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基本药物已经在青岛基层医疗机构实现了全覆盖,居民在基层看病的费用已经极大降低。从2010年3月起,本市在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按比例配备使用基本药物,降低群众用药负担。此后省卫生厅下发通知,对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要求,即“三级综合医院、中医院配备基本药物品种数不低于基本药物品种总数的70%,基本药物销售额占全部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17% ;二级综合医院、中医院配备基本药物品种数不低于基本药物品种总数的80%,基本药物销售额占全部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35%”。     那么和之前实行的基药制度相比,老百姓看病买药方面会受到哪些影响?夏女士告诉记者,她发现之前没有的一些合资企业的胰岛素这次包含进去了,降压药的品种也增加了。“从药品的质量上来看,这次发布的一些药品质量也比之前的要好一些;不过省里面和市里面的一些增补药物没有了,比如苦甘冲剂。”除此之外还有市民熟悉的治疗心脏病的药物“养心氏”也不在这个名单中。  

 

 
关键词: 基药制度 , 基本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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