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总后卫生部科训局发出通知,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牵头组织部门将组织对专项2013年结题课题进行验收。验收将以课题为单位进行任务验收和财务验收,两项工作统一部署、同期实施。
根据通知,此次验收范围包括已经批准列入新药专项实施计划,结题日期在2013年12月31日前未验收的课题。任务验收主要包括课题合同计划任务执行情况、目标和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包括知识产权目标);对专项总体目标发挥作用情况;成果水平及其应用情况、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情况;课题组织管理和机制创新情况等。财务验收主要包括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资金到位和落实情况、会计核算和财务信息情况、支出内容合规有效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资产管理情况等。
通知强调,课题验收是专项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课题责任单位和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做好有关验收的准备工作。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在收到课题验收材料后即组织形式审查。对形式审查不合格的课题,将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课题责任单位修改或补充材料;到期无故不申请验收、两次形式审查均不合格的课题将不予组织验收。通过形式审查的课题将正式进入结题验收阶段,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由实施管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此次课题验收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总后卫生部负责领导和组织管理。(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