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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督查央补地方公卫及基建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7-08  浏览次数:379
    6月20日~7月5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督查组分赴各地,开展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和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督导检查工作。

    此次督查的内容主要涉及3个方面:一是检查2009年以来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到位情况以及项目各项支出情况;二是检查2009年以来安排的扩大内需等项目实施情况;三是检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

    据介绍,此次督查在监督手段和方式方法上做了一些新的尝试。一是实现检查地域与项目全覆盖。33个督查组分别对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进行督查,以县级区域为重点,督查预先确定的全国100多个县(市、区),基本覆盖所有公共卫生项目和基本建设项目。二是交叉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各督查组由司局(厅)级领导带队。其中,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牵头的9个督查组,重点抽查北京、辽宁、山东、湖南、广西、四川、西藏、甘肃和青海9省(区、市);地方卫生厅(局)领导带队组成的24个督查组,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督查其他省(区、市)。三是采用集中调账查阅方式检查。以检查中央资金为主线,按照资金流向实施全程跟踪检查。四是突出重点。公共卫生项目突出督查项目资金,重点督查资金的分配、安排、使用和支出情况;基建项目重点督查县医院或中医院建设项目。(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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