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近日发布的《关于广东省非基本药物低价药品目录(2014年版)的公示》通知中,公布了广东1103个品规的低价药品目录以及该目录的遴选方案。记者留意到,目录中的产品基本为临床常用品种,依据遴选方案,入选品种须同时符合3个要求,即基层医疗机构临床常用、招标价格相对稳定、替代性强的低价药品;广东有关文件规定的品种剂型;日平均使用费用≤3元的价格低廉药品。
全国“两会”期间,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已在公开场合表示,国家正在酝酿制定低价药品目录,有望年内推出。企业人士认为此举对保障临床用药有积极作用,同时也指出,后续的配套政策关系到正常执行的效果。
地方标准特征明显
依照广东文件,此次公示的目录由广东省医改办、卫计委等有关部门共同制定。
该目录最明显的特征是,所纳入品规要求日均费用≤3元,具体计算方式上,日平均使用费用按政府制定公布的代表品规格最高零售价格计算;未明确代表品的,选择临床常用、规格居中的最高零售价格计算。同时,目录还标明了药品的通用名称和剂型,所列剂型的各个规格,包括符合低价药品标准且按特定企业单独制定价格的规格。依照要求,该目录内所有品种为非基本药物品种,其中,列入现行广东省基药目录的剂型规格按基药政策执行。
近年来,药品招标中“中标死”的现象导致部分临床必需廉价药物紧缺,引起广泛关注,有关部委多次指示要重视廉价药的保障。2012年以来,各地重新对药品招标规则进行了审视和调整,大部分省份针对临床紧缺的药品基本制定了廉价药物目录,采取邀请招标或直接采购等方式,以确保这类产品的中标价格合理,吸引供应商。而全国“两会”上透露的关于国家发改委正酝酿制定低价药品目录有望年内推出的消息,更是引人瞩目。
有消息人士称,约有890个品种剂型拟纳入低价药品清单,即化学药3元以下及中成药5元以下的,生产企业可根据成本和市场状况自主定价,之后报销售地区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配套政策更受关注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企业对于低价药品目录的关注度非常高,毕竟上千个品规的目录涉及很多公司现有的产品批文,同时也极为关注配套政策。
“广东这个目录属于地方标准,如果目录中的药品仅限制价格,不再进行比价招标,更将有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罗欣药业副总经理刘宝华接受本报采访时认为,药品低价位发展是趋势,行业微利是必然,但如果这样一个低价药品目录制定后仍需要招标,则给企业的压力更大。
深圳市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普药事业部市场总监付纯龙同样支持低价药品在价格和招标方面的放开,而目录实施的关键还在于怎样执行和监管。
康恩贝集团董事长胡季强此前呼吁,部分品种经过多年价格调整和招标竞价,中标价已极低,特别是基药品种,很多产品按照现行中标价根本无法生产,应在规定的限价下让企业自由定价,根据成本的波动和合理的利润来进行价格自我调节。
另有市场研究人士提出,低价目录在范围上更广,后续配套政策需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和明确,考虑与医保控费、各类临床路径和按病种付费、医保改革等环节的衔接,以便更实际地降低看病费用和抑制不合理用药等。
截至记者发稿时,广东尚未公布该目录今后执行的配套政策,但依据国家发改委上述负责人的阐述,在价格管理上,低价药品目录将制定更灵活的定价方式,改革的核心思路是制定合理的日使用费用标准,根据中药、化药不同类别划定相应的标准,纳入低价药范围的药品零售价格限价取消,生产企业在费用标准内自主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