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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二级以上医院要建初筛实验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03  浏览次数:92
    近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艾滋病预防干预,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艾滋病患者诊治,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要逐步建立艾滋病初筛实验室。

  该省要求,今年年底前,各设区市要实现艾滋病认证实验室全覆盖;到2015年年底,省传染病医院和各设区市定点医院要达到认证实验室水平。督促三星级以上宾馆在客房内摆放安全套,供客人有偿使用。城市社区及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在三星级以下宾馆(旅店)和可能提供留宿的美容、洗浴、足浴、歌舞厅、酒吧、会所、出租屋、路边店、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以及建筑工地、城中村等流动人口集中的地区免费放置安全套。督促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在校园超市销售安全套。通过实施农村免费住院分娩政策,实现全省感染艾滋病的母婴100%免费综合干预治疗和农村孕产妇剖宫产艾滋病100%免费筛查。

  《意见》要求,各设区市均要指定一家传染病院或三级综合医院作为艾滋病定点医院,负责区域抗病毒治疗工作。存活艾滋病患者和感染者超过100人的县也要指定定点医院。强化医疗机构首诊(问)负责制,对诊疗服务中发现的艾滋病患者,做好接诊和相关处置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诊治。在不具备相关诊疗条件时,首诊医疗机构要将患者及时转诊至定点医院,不适宜转诊的,由卫生计生部门组织定点医院的医务人员到首诊医疗机构开展诊断、治疗及相关医疗服务工作。(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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