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提出到2015年,我国要实现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医院全覆盖,加强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从今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在500所县医院开展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活动。到2020年,我国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至少有一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根据《意见》,每个县(市)均要有一所县医院与城市三级医院建立稳定的对口支援关系,实现对口支援县(市)行政区划全覆盖。派驻医师在县医院要出门诊、管病床、做手术、带教学,担任相应科室负责人参与管理,加强近3年外转率排名前5位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城市三级医院获得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科室,要帮助至少1所受援县医院建设相应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情况纳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估重要指标。
《意见》提出,加强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原则上中心乡镇卫生院由市级医院进行对口支援,每县每年2所;乡镇卫生院由县级医院进行对口支援,每县每年4所,帮助受援中心乡镇卫生院重点建设1个~2个特色专科,培育至少3项适宜技术。建立城市三级医院医师到县医院服务制度、县级医院青年医师到乡镇卫生院服务制度、城市医师下基层激励机制。
《意见》提出,加强东西部地区医院对口支援。积极推动利用远程医疗服务开展对口支援,逐步在支援医院与受援医院之间建立稳定的远程医疗服务合作关系,开展远程视频会诊、远程教学查房、远程病理及医学影像诊断、远程继续教育等活动,鼓励有条件的支援医院开设远程专家门诊。积极协调物价、医保等相关部门,为充分利用远程医疗服务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