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浙江省召开卫生计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提出, 在全面启动县级、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基础上,自2014年4月1日零时起,在杭州市的省级、市级公立医院将全面实行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零差率销售。这意味着浙江省所有公立医院都将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启动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为切入点的综合改革。
该省明确,省级公立医院取消以药补医机制,要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及医保支付、财政投入、医疗服务行为监管等同步推进,通过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省级公立医院运行、补偿、管理等新机制。提倡省级公立医院进行资源结构调整,将存量资源向短缺区域调整,向薄弱专科领域调整。每家省级公立医院与2家~3家县级医院建立紧密型合作办医关系,促进全省区域内优质医疗资源的合作共享。同时,加大省级公立医院对基层医院的对口支援力度,严格执行城市医院医生在晋升职称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制度。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必须下基层服务一年。
该省提出,进一步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政府与医院的责、权、利边界,推动医院去行政化改革。鼓励医院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以服务质量和数量为考核要素,合理拉开分配差距,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鼓励省级公立医院以合作办医形式支持医师多点执业,或省级公立医院的医师通过与医院签订协议方式实行多点执业。通过实施临床路径、单病种质量控制、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处方点评和阳光公示等综合措施,建立相关费用控制指标考核体系,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管理,严格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使医疗质量安全更有保障,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更加便捷。
该省还将加快构建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机制。发挥医保差别化支付的撬动作用,大幅提升基层就医的补偿比例,把病人引向基层。通过加快省市共建医院和区域专病中心建设、总结和推广16个县乡村卫生一体化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县(市、区)经验,以县为单位全面实施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等措施,促进区域资源共享。(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