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动了药商奶酪”的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目前正在各地积极推进。2月14日,江苏省常州市召开卫生工作会议提出,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将全部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而在2013年底实行的浙江省市级公立医院改革中,已涉及40家市级公立医院的药品零差率销售,到今年3月,该政策将在杭州地区的所有市级和省级公立医院全面推行。
零差率销售势在必行
实际上,相关部门制定的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正在各地有条不紊地落实中。据记者了解,目前,上海、安徽、江苏、河北等地的试点县级医院都实施了药品零差率。中大公共卫生学院卫生事业管理学系主任陈少贤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我国公立医院改革在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推行药品零差率势在必行,目前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已经发展到1000多个。浙江此次开展市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规模之广、力度之大,与浙江省对公立医院改革的认识到位和雄厚的经济基础,以及在县级公立医院推行药品零差率得到了丰富的经验有关。”
如今,在公立医院改革中以省为代表推行药品零差率已然成为趋势,“我国公立医院改革是以县级医院为切入点的,所谓试点是为药品零差率的推行找到有效的方式。”陈少贤表示。
记者了解到,浙江省此次市级公立医院改革将同步推进“四项改革”。一是改革药品加成政策,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严格控制药品金额占业务总收入的比重;二是改革医疗服务收费政策,零差率的差额通过医院内部适当消化后,调整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诊查费、床位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与医保、卫生、财政政策同步调整;三是改革医疗保险结算和支付政策,实行总额控制下的多种结算方式,发挥医疗保险政策调节作用,引导病人合理就医;四是改革财政投入政策,加大医保资金财政保障力度,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各项投入。
补偿模式因地制宜
然而,面对药品零差率后的巨大收支缺口,补偿机制到位才能保证医院正常的经济运行,目前补偿机制存在政府投入落实不到位、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缓慢和医保支付方式不合理等问题。有专家告诉记者:“关于实施药品零差率后如何补偿,国家并没有明确规定补偿的比例,即要占GDP或者地方财政收入的多少,而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面对的是整个价格体系,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此外,医保支付方式与补偿机制的衔接也不顺畅。要想解决这几个问题则需从三方面考虑,即政府明确详细的责任、做好医保支付的衔接和医事服务费的调整。”
据记者了解,各地在补偿的实施模式上也各不相同:陕西以财政补偿为主,加大绩效工资比例;北京主要是进行结构性调整,增设医事服务费;浙江是以服务价格补偿为主,可以总结为“一降五升”,即降低的是药费,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都推行零差率销售,五升即增设一般诊查费项目,调整了治疗费、手术费、护理费和床位费标准;广东省是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财政专项补助补偿10%,医院自行消化10%进行补偿等。而被评选为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医改新举措的“芜湖模式”,则是通过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增设药事服务费,同时,创新药品购销机制和公立医院补偿机制,通过公开招标,确定3家配送企业,将药品销售总金额的一部分作为“增值服务费”,以弥补公立医院减少的合法收入。
“正因为国家没有规定政府财政补助的比例,所以出现各种各样的补偿模式,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可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所以我们不能去评判某一个模式是优还是劣。因地制宜、各选其优可能是近期的特点。”陈少贤指出。
“药品改革重在价格控制和补偿机制,而核心应该是管住药品的零售价。”中国医院协会副会长、江苏省医院协会会长唐维新认为,药品的零售价可以从基本药物为主要内容的基础药物管起,从简单、容易的做起,然后适时扩充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