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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对医疗机构滥用药品下狠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2-19  浏览次数:92
    虽然实行了零差率销售,但是一些医院滥用抗生素类、活血化瘀类及其他类型辅助治疗药的现象仍很严重。近日,安徽省将药品预警管理从乡镇卫生院延伸到各级各类新农合定点医院,将25种药品纳入2014年新农合预警管理药品名单,规定各医疗机构只能使用这些药品上一年使用量的六成,超出部分新农合基金不予支付。

  安徽省推行医改以来,医疗机构药品单价有一定幅度的下降,但在一些地方人次均药品费用不降反升。2013年,安徽省卫生厅根据乡镇卫生院用药情况通报及部分县新农合管理中心的调查报告,对乡镇卫生院主要滥用药品实行了预警管理,第一批纳入管理的有克林霉素注射剂等15种药品。预警管理期限1年,适用范围为全省乡镇卫生院。各新农合经办机构根据下降不少于50%的幅度,限定2013年度辖区内各乡镇卫生院使用量,超出定额部分新农合基金不予支付,由卫生院承担,但参合患者按新农合补偿政策规定享受原有报销待遇,以确保参合农民利益。

  在过去的一年里,安徽各地认真落实预警管理措施,乡镇卫生院预警药品过度使用情况得到初步控制。安徽省卫生厅近日决定,将药品预警管理从乡镇卫生院分步延伸到全省各级各类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经专家筛选,克林霉素注射剂、氨曲南等25种药品列入该省2014年度第一批新农合预警管理药品名单,限额调整为上一年度实际使用量的六成。

  安徽省规定,从第2季度开始,县域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一律执行定额支付政策;各统筹地区选择辖区内参合患者流向前5位的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试点。从第3季度开始,合肥市所辖县市对驻肥省级医院、蚌埠市所辖县区对驻蚌省级医院、芜湖市所辖县对驻芜省级医院开展预警药品定额支付试点。(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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