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 1月23日,广东省政府出台《广东省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构建婴幼儿配方乳粉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婴幼儿配方乳粉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有效监管,并从严格行政许可、落实企业首负责任、强化生产流通环节监管、构建共管共治格局等方面制定了具体措施。
根据《方案》,广东将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经营参照药品管理办法实行严格管理。相关生产企业将全面实施《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实行专柜销售,在显著位置设立提示牌,注明“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区(或专柜)”字样。
为强化监管,广东还将启动对省内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单位的审核清理工作,在生产企业中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此外,广东还将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单位和进口商建立先行赔偿和追偿制度,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赔偿,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广东将率先推进建设婴幼儿配方乳粉电子溯源系统,通过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流通、进口等环节数据信息的全覆盖和互联互通,达到监管部门、企业、消费者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交流,实现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消费环节全程可追溯。
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该局已将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列为2014年度食品安全“三打两治”(严厉打击制售假酒、经营加工病死猪肉及其制品和保健品打“四非”三项专项整治,以及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两项综合治理)重点工作之一部署落实,并启动了全省婴幼儿配方乳粉电子溯源系统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