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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医疗机构向孕妇等推销母乳代用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2-11  浏览次数:90

  随着药品安全监管“严”时代的到来,加强药用辅料的质量控制已不仅仅是药用辅料生产企业的事,也是制剂生产企业的重要责任。然而,由于我国药用辅料起步和发展较晚,质量水平参差不齐。有业内人士认为,质量管理的提升仍需要一段时间的努力。制药企业与药辅企业通过约定标准提升产品质量控制,可望成为未来行业重要的发展趋势之一。(注:GMP是制药业全面质量管理的简称)网购包装拆除不影响无理由退货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近日公布,修改后的消法在多方面进一步保障了消费者权益,对网购、信息保护等新领域、新问题的规范成为亮点。针对备受关注的“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学者表示,不是绝对无理由,货物应保持完好,包装拆除、吊牌剪掉,都应界定为完好;“交易平台先行赔付”有待完善,网络交易平台如明知或应知销售者卖假货侵害消费者权益,应承担连带责任;“7天退货期”如遇节假日可后延一天。

  严禁医疗机构向孕妇等推销母乳代用品

  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卫计委、工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母乳代用品宣传和销售行为的通知》。严禁医疗机构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馈赠和赞助,不得收取回扣、获取利益。严禁母乳代用品生产经营单位在医疗机构做各种形式的推销宣传。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向孕妇及其家庭宣传、推销母乳代用品。

 
关键词: GMP , 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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