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手术能力、加强产科建设、推行“限费医疗”……针对乡镇卫生院住院人数下滑的趋势,海南省提出,用多条“管道”引导患者回到卫生院住院。近日,在海南省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推进会上,该省提出了每年乡镇卫生院住院人数比上三年度平均值上升3%~5%的目标。
该省规定,一般卫生院要优先开展一级手术,中心卫生院优先开展一、二级手术,已与二、三级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疗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中心卫生院或已达到省级示范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可通过对口支援、实行纵向合作等方式,在上级医疗机构的指导下开展二、三级手术。鼓励乡镇卫生院开展日间手术,其费用按门诊统筹费标准报销,不受次均门诊费用制约。乡镇卫生院要逐步设置符合条件和规范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在招聘执业医生时优先配置妇产科执业(助理)医生,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产科能力向中心卫生院集中,同时加大对边远地区卫生院产科的扶持力度,使群众享有安全、便捷的产科服务。
“限费医疗”也是海南引导患者回流卫生院住院的重要措施。此前,海南省在琼海市、万宁市、陵水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试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乡镇卫生院住院“限费医疗”。根据这项政策,参合农民在县(市)域内乡镇卫生院住院时,只需花费150元左右,超出起付线外的基本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报销。该政策将引导医疗费在1000元~2000元的部分住院患者,到乡镇卫生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