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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要求将创建无烟卫生计生机构工作纳入各单位制度建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2-10  浏览次数:76

  记者7日从国家卫生计生委获悉,医院将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医生对门诊、住院病人需询问吸烟史,对其中的吸烟者进行简短戒烟干预并有记录。

  这是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中提出的要求。通知称,卫生计生机构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应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将其纳入病历考核标准,为吸烟病人提供戒烟指导和服务。

  该通知要求将创建无烟卫生计生机构工作纳入各单位制度建设,附件列出的无烟卫生计生机构标准包括:医护人员要了解吸烟的危害和戒烟的益处,相关科室的医生要掌握戒烟方法和技巧;医疗机构设有戒烟门诊或在相应科室设戒烟医生;本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不吸烟,吸烟成员带头戒烟;机构内无烟草广告,商店、小卖部、食堂不出售烟草制品。

 

 
关键词: 医疗机构 , 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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