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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部门联合治理 加强诊疗服务和收费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1-26  浏览次数:79

  记者23日从国家卫生计生委获悉,9部门近日印发了《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力求在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加强诊疗服务和收费监管、构建纠风工作长效机制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这9个部门分别是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实施意见从四个方面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一是严格规范医药购销行为,切实降低部分药械虚高价格,继续推进医药卫生行业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加大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监管力度;二是加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监管,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强化对医疗机构诊疗和收费行为的监管,严格规范开方用药行为,大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三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加强政府卫生投入资金监管,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加强医药价格管理,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四是严肃查处不正之风案件,严明行业纪律。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实施意见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责任落实,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加强源头治理,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将对重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较多、工作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要严肃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关键词: 医疗器械 , 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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