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广西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跨越发展,提高广西面向东盟的食品药品安全国际合作能力,2011年6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共建食品药品安全合作示范区备忘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自治区政府主席马飚分别代表双方签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继平,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声琨出席签字仪式。
合作备忘录指出,双方主要围绕创新食品药品监管机制、加速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加强中国-东盟药品安全国际合作、推进民族药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示范区和城乡一体化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五个方面精诚合作,努力构建科学、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促进科学发展,使广西成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
双方认为,采取自治区政府和国家局共建的方式,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建设,是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具体行动,也是服从国家外交战略、服务泛北部湾经济合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巩固民族团结和实现“富民强桂”战略目标的客观需要。双方希望,此次合作能够成为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共同推进我国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的典范,形成各方参与、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的良好局面。双方相信,通过共建,必将有力推动广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广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广西区政府签署备忘录共建食品药品安全合作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