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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受益政策扶持 海外发展或加快速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1-22  浏览次数:94

  1月16日,2014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在会上指出,中医药海外发展,要立足于服务我国公共外交、经济外交,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要以服务贸易为重点,在统筹“走出去”、“请进来”基础上,优先发展面向海外的服务。

  企业积极参与

  王国强表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要始终坚持改革开放,对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作出了战略部署,国际社会对中医药的认知和期待正在发生重大变化,中医药在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中的格局也正在发生积极变化。这为中医药海外发展提供了机遇,创造了条件,明确了目标,需要我们着力深化对外交流合作,推动制定中医药海外发展战略。

  2013年5月,商务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骨干企业(机构)和重点区域建设工作的通知》,旨在通过三年的努力,探索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模式,创新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中医药服务贸易相关政策法规,建立中医药服务标准,培育国际知名服务品牌,全面推动中医药服务贸易健康快速发展。该项目的主要任务和总体目标是在医疗保健、教育培训、科研、产业、文化等方面推动一批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建设一批中医药服务贸易骨干企业(机构),创建若干个综合实力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区域。

  同年8月,首批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骨干企业(机构)和重点区域申报工作正式启动,中医药服务贸易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中医药服务贸易工作办公室陆续成立。

  截止目前,已经收到了119个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申报项目,103所单位提交了中医药服务贸易骨干企业(机构)申报书,全国14个地区参与了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区域申报工作。

  减少壁垒

  北京市朝阳区今年将创建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区,以医疗保健为主要服务模式,辅以教育培训、中医药科研、文化旅游及其他服务方式共同参与。

  据了解,中医医药服务贸易在其他一些地方也获得了大力的推进。上海出台第一个地方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成立中医药国际服务贸易促进中心,探索立足国内面向海外的服务模式;甘肃省七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甘肃省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的若干意见》,黑龙江、内蒙古、广西、海南、云南等地也利用区位优势,积极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

  据悉,在2013年召开的第二届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上中医药专题活动备受瞩目,参展地区从北京扩展到上海、甘肃、广西、内蒙古等地,交易额达2.1亿元,较上届大幅增长。

  王国强认为:要通过传播中医药健康文化,提高国际社会对中医药的认知和认同,着力培育海外市场;通过打造知名品牌、促进产业集群,着力培育竞争优势;通过发展养生医疗旅游等多元服务,着力吸引境外消费;通过高层推动和贸易谈判,着力为中医药海外发展创造政策和法律环境;通过参与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着力引领国际传统医药发展。

  据悉,国家中药局下一步还将推动设立中医药服务贸易促进专项,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示范机构建设、人才培养和标准制定。并将评选出一批中医药服务贸易工作基础较好的医疗、教学、科研、产业、文化机构、相关中介组织和项目,建立统计体系和平台,加强统计分析,以重点项目、骨干企业(机构)和重点区域为依托,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标准体系建设,依托国际标准化组织,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国际标准制定。

  自去年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骨干企业(机构)和重点区域建设工作以来,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一大批企业和科研单位积极参与,顶层的设计推动,可刺激中医药的海外发展,减少贸易壁垒。

 
关键词: 中医药 , 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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