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8月23日开始,吉林省白山市相继有3人在接种狂犬疫苗后得了“怪病”,昏迷不醒。事后有人质疑当地有关部门故意拖延申报时间,直到剩余疫苗只剩27支、达不到送检样本数时才停用疫苗。
白山市疾控中心前天表示,他们事后的处置方式完全合乎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相关规定,并没有拖延申报或掩饰真相。另悉,吉林省卫生计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介入调查此事,“疑苗”原因将在查明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事发
3个家庭3场悲剧
2013年8月23日,12岁的小学生于弋峰在路边玩耍被狗咬伤后,在白山市疾控中心接种了第一针狂犬病疫苗。9月6日,在打完第四针疫苗后,他开始感到颈椎僵硬、麻痹。9月9日,小弋峰开始发低烧并感觉左臂“使不上劲”,相继去小诊所和当地市医院进行过治疗,但病情却始终不见好转。9月13日,家人带着已进入“嗜睡”状态的他转入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小儿神经科,被确诊为“播散性脑脊髓炎”。
9月29日,类似的厄运又降临在白山市另一位9岁孩子——马嘉俊的身上,他被狗咬伤后于10月14日在市疾控中心注射完第四针狂犬疫苗后,17日也开始发烧,高烧断断续续地一直延续到22日,也被家人转院带到长春治疗。10月23日凌晨,马嘉俊也进入昏睡状态,26日核磁共振显示,其脑细胞已大面积坏死。马嘉俊目前依然在重症监护室里进行治疗,他的家人只有每天9点从医生口中才能得到他病情的最新变化。
56岁的李艳秋是第三个不幸者,她去年10月17日注射第一针狂犬疫苗,也在经历了四针之后发烧,继而在11月12日陷入昏迷状态,最终也被确诊为“急性播散性脑髓炎”。
据了解,3人使用的疫苗来自同一厂家、同一批次。在经历了起初的悲痛之后,3家人通过亲友取得联系,“抱团”探寻事件真相。
□质疫
苗停用疑点丛生疑
事发后,于家、马家和李家亲属分别于去年11月11日、18日和19日向白山市疾控中心提交了相关书面材料,要求相关部门处理此事。11月22日,白山市停用了那个批次的疫苗,可疫苗仅剩27支,已远远达不到药监部门可以进行化验检测的60支的数目要求。
“实际上我家10月30日就发短信给市疾控中心的黄科长报告情况了,当时剩下的疫苗还有157支,但我不理解为什么他们没有立即停用疫苗。”于弋峰的母亲高广慧说。
李艳秋的丈夫殷广森也称,都说有书面申请才能停用疫苗,但当时已是人命关天的危急时刻,顾不得写书面材料,他的申请还是亲友代写的,“总不能说是因为我拖时间而导致疫苗无法送检吧。”殷广森说。
去年12月11日,3家人收到了吉林省相关部门组织专家经过诊断后开具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书》,其中排除了疫苗质量事故和接种事故的可能,认为其中有两例不排除与接种狂犬疫苗因素有关,而马嘉俊的发病与注射疫苗无关。马嘉俊的爷爷马国田表示,在疫苗未送检的情况作出这样的结论,让人难以信服。
□回应
厂家表示质量无问题
生产该批疫苗的是吉林迈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主管质量的副总朱昌林介绍,这批疫苗的产品编号为“201301003”,有效期至今年1月29日,共有1.5万余份。但同批产品目前只有发往白山市的180份“可能”让3个人“出了事”。
朱昌林说,企业有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证书,且产品在有效期内,产品质量并不存在问题。对于3名患者的救治,朱昌林说:“我们已给3个患者家庭打款超过75万元,钱不是因为媒体关注了才开始给的,更不是因为我们心虚。作为一个有良知和责任感的企业,我们不希望他们因经济原因而得不到好的治疗。”
按吉林省有关规定,若此次最终以患者“因接种异常反应致残”收尾,每位患者将按照残疾级别、最多将获得40万元左右的补偿款。朱昌林称,费用得等调查结果出来后再与当事多方商量。
□反应
卫生药监部门已介入调查
我国《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第十三条中说明,接种狂犬疫苗应尽量使用同一品牌的疫苗完成全程接种……“在叫停前我们只有这一批疫苗,当然该打的还得继续打。”市疾控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说。
此外,《实用预防接种手册(第2版)》对接种异常反应叫停机制启动的“反应时间”和“警戒人数”并无详细规定。白山市疾控中心方面认为,仅凭一个人的短信、电话不可能叫停疫苗,而在3家人书面材料交齐后就很快紧急叫停当批疫苗,这完全合规。
据悉,剩余疫苗和企业留存的样品目前已被送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进行检测;吉林省卫生和药监部门目前也已组织力量再次对疫苗的运输、储存、接种等环节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