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是湖北省政府2013年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截至2013年年底,该省17个市(州)全部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覆盖3925万名参合农民,已惠及6.63万名患者,报销金额达2.93亿元;22种重大疾病新农合保障惠及5.1万名患者,报销金额达3.9亿元,平均报销比例达74%。
该省当阳市庙前镇鞍山村5岁的天天(化名)2012年年底被诊断患上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至2013年11月底,治疗费用已达30多万元,其中新农合基金报销了15万元(当地封顶线),大病保险补偿了近10万元。两项相加,天天的医疗费新农合实际报销比例达83%。“报销的都是救命钱啊。”天天妈妈郑连节说。
2013年,湖北省全面实施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与大病保险工作。22种大病纳入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报销封顶线由8万元提高到10万元以上。同时,以市(州)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从新农合基金中划拨一部分经费购买商业保险。当参合患者医疗费用按新农合政策报销后的年度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8000元时,超过的部分可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报销比例不低于50%。
湖北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张俊超介绍,基于全覆盖、公平性、均等化的原则,目前该省农村22种重大疾病新农合报销比例提高到70%以上,新农合大病保险覆盖率达100%。(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