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山东省卫生厅印发通知指出,在各市推荐的基础上,该厅将确定约20家县级综合医院开展三级综合医院管理试点。试点管理医院按照三级综合医院进行标准化建设,医疗服务收费执行二级综合医院收费标准,继续承担原有县级综合医院功能任务,着力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部分重大疑难疾病接诊、救治和转诊,力争90%的病人不出县。
通知明确,按照区域合理分布、向偏远地区倾斜的原则,各市应从已经通过新一轮医院评审确定为二级甲等的综合医院中,研究确定推荐医院名单,每市最多推荐2家。被推荐医院应符合的基本标准涉及规模、服务量、服务效率、技术水平、政府支持和保障、社会评价6个方面。比如,登记床位800张以上,医护比10.6以上,在市级以上学会、协会担任主委和副主委的医师5人以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