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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走“引产”新生儿护士被刑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1-13  浏览次数:77
    记者1月10日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获悉,赤峰生殖健康专科医院抱走“引产”新生儿的涉案护士梁晓华现已被刑事拘留,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民警苏某某,红山区公安分局民警刘某某、张某某,被依法停止执行职务并接受调查。

  此前据媒体报道,2013年4月,18岁的赤峰未婚女孩张某发现自己怀孕了。因为不想要这个孩子,当年11月她到赤峰生殖健康专科医院做了引产手术。孩子在手术过程中被打了药物,事后能否存活还不得而知,一位医护人员就擅自做主,将孩子带到自己的表哥家。在术后的第3天,张某得到警方的通知,引产取出的孩子可能并没有死,并已被人带到300多公里外的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后经DNA检测,阿鲁科尔沁旗警方发现的这名男婴与张某确系母子关系。然而,由于对“警方先承认后否认孩子是以4万元的价格卖到当地”,以及“案发地红山区及发现孩子的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的刑警部门最终均作出‘不予立案’的答复”等存在争议,该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据赤峰市宣传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1月7日8时,该事件中的“引产”婴儿已被找到并转往市区专业医院接受护理;1月7日14时,婴儿母亲张某被找到。根据张某的要求,有关部门又进行了DNA亲子鉴定,结果再次确认两人为单亲生物学遗传关系。目前,婴儿在专业医院接受护理。涉事的赤峰生殖健康专科医院决定对实施手术的科室负责人作出停职、接受调查的处罚;其他涉事相关人员也正在接受调查。(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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